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水泥行业采购云>设备招标>资讯详情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二线余热发电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更换二线余热发电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更换项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字体:
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二线余热发电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更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NBM2025093000037
    2、项目名称: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二线余热发电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更换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CNBM2025093000037001001二线余热发电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更换项1、更换AQC锅炉蒸发器过热器全部翅片管(136 t)所有翅片管现场组装。2、更换部分导风板H钢(约10米)3、锅炉顶部、东侧、西侧、北侧锅炉壳体更换(约70平方 8mm厚Q355钢板)上部风管支撑加固。4、锅炉顶部均风板重新制作。锅炉沉降室顶部支撑管更换(φ203 Q355厚8mm无缝钢管12米)    5、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资质能力;投标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锅炉类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3 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成功的工程业绩。4 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曾因自身原因被提起诉讼。5 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委托代理人。投标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每页签字确认。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2日 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2)获取方式: (1)请投标人进入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https://c.cnbm.com.cn/)进行注册;(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并按以下顺序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前往工作台-我的应用-智能招采,搜索想要参与的项目名称,完善基本信息后上传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茂银     联系方式:13626162529


报名网址:https://c.cnbm.com.cn/cnbm-portal-view/#/procurementDetail?noticeCode=N124408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