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北省工业和信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25-2026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年度错峰天数120天,集中在采暖季安排。
通知还明确提出,为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2025年9月30日前达到《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的4000t/d及以上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本年度减少停窑天数10天。其中,没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公告的A级企业相关生产线在此政策优惠基础上增加停窑天数5天;创A领跑者企业相关生产线在此政策优惠基础上再减少停窑天数5天。没有完成上年度错峰生产任务的企业、经省级或市级工信部门约谈仍拒不改正的企业,取消其享受环保绩效A级企业错峰时间减免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生产线、4000t/d及以上生产线均不再享受错峰减免政策。
各生产线之间不再置换错峰生产时间。
通知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