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亚泰集团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亚泰集团于2025年4月17日收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