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4月18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1%以上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全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确保全省建材行业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推动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有序达峰,为如期实现建材行业碳中和夯实基础。

通知涉及水泥行业重点任务摘要如下:

加快关键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建材窑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加强与二氧化碳化学利用、地质利用和生物利用产业链的协同合作,建设一批标杆引领项目。

加快绿色低碳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定期遴选公布一批节能低碳建材技术和装备。支持取得突破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水泥行业加快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电机、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及装备。

加快节能降碳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建材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窑炉优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链条生产工序清洁化和低碳化。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能源资源碳排放信息化监测和管控系统建设,推动主要用能设备、工序等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追踪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针对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碳排放特点,探索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绿色低碳系统解决方案。

水泥行业:积极研发水泥悬浮沸腾煅烧、氢能煅烧水泥熟料、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等低碳技术,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电机、高效篦冷机、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高效节能粉磨、窑炉智能控制系统、大比例替代燃料技术等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

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有序推动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替代原料或水泥混合材的比重。强化产业间耦合,推动建设稳定的非碳酸盐原料供应链。研发含硫硅酸钙矿物、粘土煅烧水泥等材料,降低石灰石用量。加快高贝利特水泥、硫(铁)铝酸盐水泥、新型低碳胶凝材料等低碳水泥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加强固废综合利用。推动高水平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等建材产品。支持在重点城镇建设一批达到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水平的墙体材料隧道窑处置固废项目。

推动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开发低能耗制备与施工技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统筹考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鼓励采用高强度、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及绿色建材。扩大钢渣在低碳水泥等绿色建材和路基材料中的应用。

提高替代燃料利用水平。鼓励氢能、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燃料在水泥等行业的应用。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提升水泥等行业燃煤替代率。统筹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发展规范化预处理企业。

完善能源管理和监察机制。全面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力度,持续组织实施重点用能企业日常监察、专项监察以及工业炉窑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加强对现有生产线的节能监察和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鼓励企业对标行业标杆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方案,打造一批能效“领跑者”。

构建高效清洁生产体系。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和二氧化碳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强化绿色低碳标杆示范。加强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建材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新业态。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扩大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推动发展生物质建材。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培育创建,引导存量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化、循环化工厂,探索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进绿色运输,大力推动中长途、中短途及厂内运输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行业产能结构。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完善能效、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质量、技术等指标约束机制,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对过剩产能的控制力度,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加强石灰、建筑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管理,防范产能无序扩张。

积极开展产能合作。鼓励领军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间空间布局。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高端化、制品化转型。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水泥、玻璃、玻纤等建材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合作,通过产品、装备和技术带动我省建材企业“走出去”。鼓励第三方机构、骨干企业等联合设立建材行业产能结构调整基金或平台,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法治化产能优化机制。

完善水泥错峰生产。统筹兼顾区域大气环境、水泥产品种类和污染排放水平等因素,分类指导、差异管控、精准施策,实行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严禁借开展协同处置、发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及配置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