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发布,严格限制水泥用灰岩开采(附图解)

来源: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明确广州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的矿种和相应管理措施,严格限制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开采,禁止开采金属矿、陶瓷土、长石矿。

《规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本市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的矿种和相应管理措施,优先开展矿泉水、地热勘查,适度开发利用矿泉水和地下热水,严格限制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开采,禁止开采金属矿、陶瓷土、长石矿。按照不同分区的资源状况适度进行资源产业布局,不再设置矿产勘查规划区块,全市共划分开采规划区块27个,涉及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泉水、地下热水5个矿种,主要分布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黄埔区、白云区、天河区。

二是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实行退补平衡、总量控制机制,规划期内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等固体矿产采矿权不超过7个,矿泉水、地下热水等水气矿产采矿权不超过23个。新建(在建)矿山必须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五个方面严格规范准入管理。落实市、区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监督,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三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模式,加快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矿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提升矿产资源资产权益管理水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