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海螺为唯一A级水泥企业!山东发布2020年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名单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7月5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1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其中,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A级,22家水泥企业为B级,31家水泥及粉磨企业为绩效引领性企业。相关名单及公告内容如下: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函》(环办便函〔2021〕439号)等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已评定为绩效评级重点行业A、B级和引领性企业的复核工作以及2021年度新申报重点行业企业的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逐级审核,2021年全省共认定A级企业50家、B级企业229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50家。现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定等级清单进行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

附件1:山东省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名单.pdf

附件2:山东省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企业名单.pdf

附件3:山东省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引领性企业名单.pdf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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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引领性企业名单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A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釆取减排措施;

B级企业: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載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