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水泥企业涉环境违规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吕梁市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同期,重庆市也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包括对关于巫山县水泥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的具体问责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吕梁市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开10月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典型涉气环境问题,其中,吕梁市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成为典型。

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加工。9月16日,工作组检查发现该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并交办要求整改。10月23日,工作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生产工序多处粉尘跑冒依然严重,锟压机铁渣排口粉尘直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图1 9月16日,山西川东水泥有限公司熟料传送廊道封闭不严,物料直接洒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左);10月23日“回头看”发现,该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右)

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安徽芜湖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案

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安徽芜湖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案。

2021年7月29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线索,派出执法人员针对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多次质控样考核不合格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采样监测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一号线窑头、窑尾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一号线窑头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气湿度和窑尾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等指标比对结果不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有关要求,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三项,属于“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款33.9万元。

三、重庆市公布的关于巫山县水泥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问责情况

巫山县水泥落后产能淘汰不力,安徽永年重庆矿业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公司)JT窑水泥生产线被违规认定为先进适用技术;原县国土房管局为永年公司违规延续审批采矿权,导致该公司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采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巫山县经济信息委对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视不够,对国家产业政策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执行不严;

巫山县委、县政府在开展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中领导和管理不力;巫山县林业局履职不力,监管失察、查处不力;

巫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为永年公司违规审批江南自然保护区内采矿场许可证;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对永年公司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监管不力;

巫山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对永年公司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监督检查不力,执法不严。

责令市经济信息委,巫山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时任巫山县经济信息委主任孙耘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巫山县分管县经济信息委的副县长姚力沛,时任巫山县林业局局长熊平,时任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局长汪忠来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巫山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何军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巫峡林业站站长佘代运,时任巫山县国土房管局矿产资源开发科科长陈志勇政务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巫山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冉宾雁,时任市经济信息委产业政策处副处长兰亚维,时任巫山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宋奎,时任巫山县林业局资保科科长梁国仕,时任巫山县林业局资保科负责人兼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刘克松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巫山县副县长刘海燕,时任巫山县林业局局长聂必红,时任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蔡永生,时任市经济信息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罗明泽,时任巫山县经济信息委企业指导科科长李自德,时任巫山县环保局局长宋正堂诫勉处理;

责令时任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涂兴永,时任巫山县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王大昆,时任巫山县分管县国土房管局的副县长贺玮,时任巫山县环保局局长乔澍,时任巫山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郑拥军,时任巫山县林业局副局长李正安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