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类宏观指标展望:经济下行,通缩延续

来源: 来源: 国信证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信用品市场观察
    12月10日,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答复的公告》。
    此前,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于12月2日下午在深圳召开。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四个议案:①《关于宣布“15山水SCP002”、“13山水MTN1”、“14山水MTN001”及“14山水MTN002”债项提前到期的议案》;②《要求张才奎、张斌及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四大股东对债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担保的议案》;③《要求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四大股东提供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作为债券抵押品的议案》;④《要求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产作为债券抵押品的议案》。
    对于上述四个经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本次公告中公司分别给予了答复:(1)公司不认同《关于宣布“15山水SCP002”、“13山水MTN1”、“14山水MTN001”及“14山水MTN002”债项提前到期的议案》。公司认为宣布这些债项提前到期,会增大公司的债务压力,并不利于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如不能证明债券发行人的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或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情形,持有人无法强制要求债项提前到期。
    (2)公司认同上述编号为②③④的已通过议案。公司会及时将投资者诉求传达至张才奎、张斌及股东天瑞水泥、山水水泥、中国建材、亚洲水泥,要求各方与债权人沟通并配合办理担保以及股票质押的相关手续,此外,公司将尽快评估资产,并就提供资产作为债权抵押品的下一步手续与债权人沟通。